2013/01/01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】
(本報系資料庫)

為遏阻酒駕歪風,交通部修正發布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,針對未領駕照、初領駕照未滿2 年的駕駛人及職業駕駛人等3類特定駕駛人,下修酒測標準值,並自民國102年元旦起適用。

中國人壽提醒,屬於這3類特定駕駛人且有投保傷害保險(俗稱意外險)的民眾要特別注意,新法令實施後規定趨嚴。

若前述3類駕駛人酒駕超過下修標準值而導致的意外傷害,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。

近來酒駕肇事頻傳,根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顯示,民國101 年平均每天都有一人死於酒駕,造成許多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,整個社會也付出極大的成本。

自102年元旦起,針對未領駕照、初領駕照未滿2年的駕駛人及職業駕駛人,由現行的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未達0.05%,下修至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成分每公升0.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.03%。

屆時,一個50公斤的成年人,只要酒精濃度5%、一瓶300cc 的啤酒下肚,就可能會超過每公升0.15毫克的標準值。

中國人壽總公司售後服務體系協理許竹芳表示,傷害保險具有保費低、高保障的特色,是民眾對於風險轉移的重要工具。

民眾在購買傷害保險保單時,應當注意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的約定。

有投保傷害保險的這3類特定駕駛人,若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.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.03%,且駕車發生意外,依據修定後之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及傷害險保單條款條文精神,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。

民眾切莫以為,即便酒後肇事發生意外仍有意外保險理賠可以申請,而存有任何僥倖心態。

新上路的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對於3類駕駛人的酒測值會更加嚴格,民眾若酒後駕車肇事,不但會造成個人健康、金錢的損失,危害他人,負連帶法律責任,個人意外險的保障權益也會因而受損。

因此,提醒民眾,開車不喝酒、喝酒不開車,醉不上道最安心。


全文網址: udn個人理財 - 保險 - 保險最前線 - 新法上路 酒駕肇事可拒賠 http://money.udn.com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28&f_SUB_ID=3010&f_ART_ID=280738#ixzz2HMKrNqVG
Power By udn.com

 

arrow
arrow

    K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